檢驗公司勾結營造商 驗收造假5人被訴

中時
國內某知名檢驗公司人員涉嫌與營造商勾結出具不實報告驗收,造成營建署審查人員不察溢付工程款,被台南地檢署起訴。(洪榮志攝)
國內某知名檢驗公司人員涉嫌與營造商勾結出具不實報告驗收,造成營建署審查人員不察溢付工程款,被台南地檢署起訴。(洪榮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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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某知名檢驗公司人員涉嫌與營造商勾結,出具不實報告驗收,造成營建署審查人員不察,溢付工程款6萬多元給廠商。全案偵查終結後,台南地檢署15日將包商、檢驗公司試驗人員及販售試體人員等5人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去年3月起某營造公司承包營建署工程,由王姓男子擔任現場工地主任,黃姓男子則為營建署的監造人員,工地使用的預拌再生混凝土工程則轉包給下游公司,林姓男子為下游包商,潘姓男子是品管人員,鄭姓男子則是檢驗公司的試驗人員。

做愛

潘、王將該工程取樣的試體送往檢驗公司實驗室進行強度試驗,經檢驗發現其中3顆不符強度要求後,林男竟指示潘男虛偽填載製模日期及養護期間,再將其他公司或其他工程試體充作該工程的採樣試體送往實驗室進行強度試驗,但其中3顆仍未符合強度要求。

王男見試體試驗2次都沒有通過,經與鄭男商量後,鄭介紹另家公司郭姓員工給他,由王向郭購買試體送驗,並談妥1顆試體300元的價格後,由郭送10顆試體到該檢驗公司外交給王,並向王收取3000元。

王購買試體後,同日就即在委託試驗申請書,虛偽填載製模日期與廠商養護時間,將購得的試體充作日前採樣試體,交由檢驗公司進行強度試驗,經鄭試驗後出具檢驗合格的不實報告。

檢方指出,負責工程監造的黃男,明知應確會驗認試體是否為現場取樣及抗壓強度是否符合契約規定,但他當天沒有到場參與會驗,卻仍在會驗人員欄簽名,由營造公司呈報不實報告,導致營建署審查人員溢付工程款6萬3000元。

(中時 )

謝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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