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未滿20簽經紀約 詹惟中要回144萬

中時
命理師詹惟中女兒簽經紀約未滿20歲,北院判娛樂公司要還144萬多元。(本報系資料照)
命理師詹惟中女兒簽經紀約未滿20歲,北院判娛樂公司要還144萬多元。(本報系資料照)
字級設定:

命理師詹惟中的女兒,和一家娛樂公司簽下經紀合約,但詹惟中認為女兒簽約當時不滿20歲未成年,僅妻子單方面同意,提告主張女兒經紀約無效,要求娛樂公司返還150萬元。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扣除違約金等有單據支出的必要款項後,今(31)日判決娛樂公司要返還144萬2400元。

做愛

娛樂公司的代表聆判後指出,公司也是受害者,簽署經紀合約不能說簽就簽,說解約就解約,會提出上訴。

本案起因詹惟中,認為女兒詹可安簽約時不到20歲,屬於未成年人,但簽經紀約卻只有他妻子單方同意,身為共同監護人的他並沒有同意女兒簽約,認為女兒經紀約無效,娛樂公司應退還已付的150萬元。

(中時 )

謝冠生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玩攻略 - 狼人殺 的頭像
larsonalanlen

玩攻略 - 狼人殺

larsonalanl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0 )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